本报讯 (记者 王海鹏)还有一天就要到2017年了,最近关于驾驶证记分将在公历年年底前清零的话题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同样也引起了市交警部门的注意。
近期,西安交警微信和122接警平台收到多位市民留言和提问。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群也在传播着此类消息。西安交警各大队警务大厅群众扎堆处理交通违法的场景也从侧面印证了广大驾驶人对此类消息的关注程度。那么,真相到底如何?29日,市交警部门澄清,驾驶证记分将在公历年年底前清零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驾驶证记分的“记”是指记录,并不是大家常说的“扣分”,因为驾驶证的记分初始值为0,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驾驶员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理的同时给予驾驶证相应的记分;而大家常说的“扣分”,则是一个误读,因为根本不存在将12分扣为0分的基础。
其实,驾驶证记分只能记11分,满12分就要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了。根据驾驶证记分周期规则,驾驶证记分清零日期是指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而不是公历年的12月31日。因此,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一年,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计算的时候,无需考虑初次领证的年份(初次领证的年份是用来确定什么时候您需要更换新有效期的驾驶证),清分周期为12个月,清分日期就是您的驾驶证发证日期。举个例子,如果驾驶人A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15年12月29日,截至2016年12月29日零时,他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就已经清零了,以此类推,明年也是如此。
还必须强调的是:根据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如果驾驶人A的驾驶证初次申领日期是2015年12月29日,如果您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28日这段时间内的任意一天,驾驶证被锁定了一个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一直没有如期缴纳罚款,虽然到了2016年的12月29日,按记分周期清零的规律应该是恢复“0分”,但因未及时缴纳罚款,因此您的驾驶证在新的记分周期内仍会有记3分的记录。
市交警部门表示,在扎堆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中,确实有一部分市民因机动车需要年审而去警务大厅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但其实不去警务大厅一样有其他途径处理交通违法:
1.您可登录“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sn.122.gov.cn/) 通过“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功能进行办理。
2.通过网络搜索“交管12123”,下载手机客户端进行办理。